赣府发〔2014〕7号
加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在赣注册纳税、依法合规经营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高于2%的融资担保机构,由省财政按融资担保费收入的5%给予补贴。支持符合规定的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国家免征三年营业税优惠政策,市、县税务部门要及时为获得免征营业税资格的融资担保机构办理免税手续。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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