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93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梳理和挖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域可发债项目,并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及时申报发行。
附件: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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